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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科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起重机供货及安装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受招标单位国科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过程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一家报价合理、满足工期、质量好、实力强的单位作为本工程招标的中标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科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起重机供货及安装工程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 国科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起重机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维保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性质:工程货物招标
6.交货安装期:60天
7.交货地点:国科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工地现场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携带企业相关证件参与报名。
三、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 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领取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燕郊办事处
(1)投标单位如为制造商,报名时须提供①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单位如为代理商,报名时需提供①制造商的授权许可原件②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如代理商负责安装,提供代理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制造商负责安装,提供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⑤制造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需须加盖相应企业公章)
注: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名及投标,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 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同开标地点。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 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燕郊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联系人:崔 倩
电 话:010-8224118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赵荣
电 话:1333106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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