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介: |
**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器械采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略)
项目名称:**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 :(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万伍仟捌佰元(¥****.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市**路295号庐阳区政务办公楼2楼
项目负责人:邢工 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庐阳区公共**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295号庐阳区政务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烨,联系电话:(略)【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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