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介: |
***受**县百都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于(略)**县百都乡坡芽村文化活动中心挡土墙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略):**县(略)
二、项目编号:GXBSZC****-J2-124-XY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县(略),具体详(略)。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略)***、*****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略)
六、评审(谈判)时间:(略)
评审(谈判)地点:(略)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略)
七、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人为:**县建筑工程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零柒拾陆元伍角柒分(¥(略).57),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成交候选人为:**大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贰佰捌拾捌元柒角捌分(¥(略).78),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覃秋悦 联系电话:(略)
九、说明:
1、各(略),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略)质疑供应商如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覃秋悦 质疑电话 (略) FAX:(略)
(1)(略)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略)。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略)。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县百都乡人民政府 ***
日期:****年10月10日 日期:****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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