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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西扩1.83平方公里道路绿化项目(工程施工五标段)
(略)西扩1.83平方公里道路绿化
项目(工程施工五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略)西扩1.83平方公里道路绿化项目(工程施工五标段),已由(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图发改发【****】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西扩1.83平方公里宝华路、太华路、昆仑西街等种植乔木,改善城市西城区绿化效果。
2.3招标范围:**(略)西扩1.83平方公里宝华路、太华路、昆仑西街等种植乔木,改善城市西城区绿化效果;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年11月12日开工—****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19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拟派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被(略)(原件)等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拟派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注:由于一(略),投标单(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时间,下同),在(略)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午11:30时(**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图市市政府二楼第三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兵团公共*****、***、***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略)监察局:(略)
第三师(略)招标办:(略)
9. 公告日期:(略)
附件:
1、05招标公告---(略)西扩1.83平方公路道路绿化项目(工程施工五标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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