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土地,将2台12500KVA矿热炉升级为2台25500KVA矿热电炉。与主休设备能力相匹配的相关设施改造,包括厂房、供配电、供排水、三废治理、环境保护等设备设施;对矿热炉产生的余热进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