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介: |
**县**新城区自来水项目(洋边水厂)围墙绿化工程答疑
标题:(略) 时间:(略)
内容:(略)
标题: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略)
内容:
(略)
标题:**县**新城区自来水项目(洋边水厂)围墙绿化工程(招标编号:(略) 时间:****-10-18
内容:
**县**新城区自来水项目(洋边水厂)围墙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县**新城区自来水项目(洋边水厂)围墙绿化工程(招标编号:HXZ(宁)****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2节 第5.1.7条款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第1条修改为:
“1、项目经理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或园林工程师职称证书、身份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园林工程师以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二、若项目经理为园林工程的招标文件 第8(略) 5中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关于建造师的相关内容无法填写的以“/”替代。
三、是否使用联合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通知若与之前发(略),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备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略),***留意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关内容均做统一更改。敬请注意!
招标人:**省水利投资集团(**)水务(略)(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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