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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安城市新增监控点位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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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1-07 10:10:12
信息简介: 关于**市**局**城市新增监控点位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关于**(略) 各投标供应商: **市**局**城市新增监控点位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略)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具有独立(略),投标公司(略)(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略)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更正如下: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略)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特此更正。 *** (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