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介: |
(略) 于****年09月27日 在*****上提交的 **市白云区近期中期招商**摸查和产业对接研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CY****FG****)(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澄清、说明和补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原招(略):
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格式11《所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一览表》的‘注:1.项目负责人(略),不经采购人(略),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合同、竣工验(略)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备查。2.拟派技术人员须同时提供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前6(略)
更正为:
招标(略):“格式11《所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一览表》的‘注:1.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单位已购买社保至少满2个月,需提供投标(略)(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2.项目负(略),不能提供委托单位证明文件的不得分,出具证明的委托单位必须是行政机关(以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登记为准)。3.项目实施人员需在该单位购买社保满两个月,以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4.项目实施人员的学历证明以学历证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二、本项目更正时间:(略)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公告后,在回执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当日内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市白云区投资促进中心地址:**市白云(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地址:**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室
特此公告。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