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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略)于****年12月15日在**市公共*****上提交的**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JLZS****ZFCG021)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需作出修改,现将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4.1:(7)投标人需提供具有足以保证本项目投资改造、偿还采购人前期投入费用残值及正常运营的资金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年经有资质的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净资产额不得少于(略)
修改为:
“投标人需提供足以保证本项目投资改造、偿还采购人前期投入费用残值及正常运营的资金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商业银行开具的不少于****万元资金证明)。”
二、延期内容:
由于对招标文件作出实际性修改,现将开标时间顺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至:****年02月10日下午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延至:(略)
3、开标评标时间延至:(略)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略)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略)
20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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