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水**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取用水监控体系建设已由**维吾尔自治水利厅以新水办政资[****]27~33号文批复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自治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略)利局、**地区水利局、克州水利管理处、**市水务局、**地区水管处、**州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2.1 项目概况
国家水**监控能力建设项(略)设。
计划工期:(略)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理服务涵盖以下建设内容的实施过程及试运行、验收阶段监理:
取用水监控体系建设包含**、**、**、克州、**市、阿勒****州七个地州、市的716个取用水监测体系建设的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全过程信息系统(略)
监理(略):自签订监理合同至所承担监理任务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保修责任终止后结束。
3 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略)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略))建设与管理处栏目下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略):00时。地点为****市金银路82号**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略),招标(略)。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经济报》、*****、*****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利局、**地区水利局、克
州水利管理处、**市水
务局、**地区水管处、伊
犁州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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