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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花园商业街 6#商业楼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ZJA(略) 毓秀花园商业街 6#商业楼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区发改字(备) [****]125 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毓秀花园商业街 6#商业楼建设项 目,框架结构四层(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为 ****.5 平方米,地下一层 计入地下停车场。总投资约 518 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120 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建设地址:滨湖路以南、**北路以北。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 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 C 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 级及以上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 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 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 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 省外企业进入**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 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自行打印《**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后, 方可报名。 3.3 省内投标企业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前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 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在监管系统上审核确认后,企业自行打印《甘 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后,方可报名。 3.4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 ****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 ****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市公共*****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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