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介: |
1、项目名称: **县人民医院超声刀
2、项目编号: GZGF****-095-7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超声刀
4、产品用途: 医院临床使用
5、进口理由: 由于国产设备在稳定性、可靠性和技术指标等方面无法达到医院临床需求,故申请购置进口产品。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该项产品的技术精度要求较高,性能的稳定性在一些方面国产产品不能满足要求,建议可采购进口产品。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略)016-12-09
9、ppp项目: 否
10、采购人名称: **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县兴泉西路延伸段
联系人:张辉林
联系电话:(略)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联系地址: **市博南西侧荷香居1号楼1单元2层A号
项目联系人: 龙国云
联系电话: (略)
12、财政部门:**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省**县**大道
联系人:韦洁平
联系电话:(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略)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略))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附件:
超声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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